幽明录

幽明录亦作“幽冥录”、“幽冥记”,南朝宋宗室刘义庆所撰志怪小说集。书中故事的体裁有地理博物体、杂史杂传体、谈佛论道体几种。其中多数作品短小简洁,缺少细节,但描写文雅细腻。“幽明录”继承了传统的仙怪题材,但也有创新,尤其是在鬼怪的人情化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步,使作品更有现实感。

甲君易脚

【原文】

晋元帝世,有甲者,衣冠族姓,暴病亡。见人将上天诣司命,司命更推校,算历未尽,不应枉,召主者发遣令还。甲尤脚痛,不能行,无缘得归。主者数人共愁,相谓曰:“甲若卒以脚痛不能归,我等坐枉人之罪。”遂相率具白司命,司命思之良久,曰:“适新召胡人康乙者,在西门外,此人当遂死,其脚甚健,易之,彼此无损。”主者承敕出,将易之。胡形体甚丑,脚殊可恶,甲终不肯。主者曰:“君若不易,便长决留此耳?”不获已,遂听之。主者令二人并闭目,倏忽,二人脚已各易矣。仍即遣之,豁然复生。具为家人说,发视果是胡脚,丛毛连结,且胡臭。甲本士,爱玩手足,而忽得此,了不欲见,虽获更活,每惆怅殆欲如死。旁人见识此胡者,死犹殡,家近在茄子浦。甲亲往视胡尸,果见其脚著胡体,正当殡敛,对之泣。胡儿并有至性,每节朔,儿并悲思,驰往抱甲脚号咷。忽行路想遇,便攀援啼哭。为此每出入时,恒令人守门,以防胡子。终身憎秽,未尝悮视。虽三伏盛暑,必复重衣,无暂露也。

【翻译】

晋元帝时代,有一位某甲(隐去其名),是士族人家,得急病死了。看见被人带上天去见司命神,司命神重新核查,发现他的寿数还没到头,不应该死,就召来主管者吩咐送他回阳间。但某甲偏偏脚痛,不能走路,没办法回去。几个主管者一起发愁,互相商量说:“某甲如果最终因为脚痛不能回去,我们要承担冤枉人的罪过。”于是一起去报告司命神。司命神想了很久,说:“刚才新召来一个胡人康乙,在西门外,这个人马上就要死了,他的脚很健康,把他们俩的脚互换一下,对彼此都没有损害。”主管者奉命出来,准备换脚。但那胡人形体很丑陋,脚尤其难看,某甲始终不肯。主管者说:“你如果不换,就只能永远留在这里了?”某甲不得已,只好听从。主管者让两人都闭上眼睛,一瞬间,两人的脚已经互换好了。随即就打发某甲回去,他一下子复活了。他把经过详细告诉家人,家人掀开被子一看,果然是胡人的脚,长满浓密的毛,而且有胡人的体臭。某甲本是士人,平常很爱惜欣赏自己的手脚,忽然得到这样一双脚,完全不想看见它,虽然得以复活,却常常懊丧得几乎想死。有认识那个胡人的人说,胡人刚死还没下葬,家就在附近的茄子浦。某甲亲自去看胡人的尸体,果然看见自己的脚长在胡人身上,正在入殓,他对着尸体哭泣。胡人的儿子们都很孝顺,每到节日或朔望(初一十五),孩子们思念父亲,就跑去抱着某甲的脚痛哭。有时在路上偶然相遇,就拉扯着他的衣服啼哭。为此某甲每次出门,总是让人守着门,防止胡人的儿子们过来。他终身厌恶这双脏脚,从未仔细看过它。即使是三伏酷暑,也一定穿着厚厚的衣服,从不暂时裸露出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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