幽明录亦作“幽冥录”、“幽冥记”,南朝宋宗室刘义庆所撰志怪小说集。书中故事的体裁有地理博物体、杂史杂传体、谈佛论道体几种。其中多数作品短小简洁,缺少细节,但描写文雅细腻。“幽明录”继承了传统的仙怪题材,但也有创新,尤其是在鬼怪的人情化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步,使作品更有现实感。
【原文】
晋升平元年,剡县陈素家富,娶妇十年,无儿。夫欲娶妾,妇祷祠神明,忽然有身。邻家小人妇亦同有,因货邻妇云:“我生若男,天愿也;若是女,汝是男者,当交易之。”便共将许。邻人生男,此妇后三日生女,便交取之。素忻喜,养至十三,当祠祀。家有老婢,素见鬼,云:“见府君先人,来至门首便住。但见一群小人来座所,食啖此祭。”父甚疑怪,便迎见鬼人至,祠时转令看,言语皆同。素便入问妇,妇惧,具说言此事。还男本家,唤女归。
【翻译】
晋升平元年,剡县陈素家富有,娶妻十年,没有儿子。丈夫想娶妾,妻子向神明祈祷,忽然有了身孕。邻居家小户人家的媳妇也同时怀孕,于是(陈素妻)贿赂邻居媳妇说:“我如果生男孩,是天意;如果是女孩,你生的是男孩的话,我们就交换孩子。”两人就一起约定了。邻居生了男孩,陈素妻三天后生了女孩,就交换了孩子。陈素很高兴,把(换来的)男孩养到十三岁,该祭祀的时候。家里有个老婢女,一向能看见鬼,说:“看见府君(对祖先的敬称)的先人,来到门口就停住了。只看见一群小人来到放祭品的地方,吃这些祭品。”父亲很疑惑奇怪,就请能见鬼的人来,祭祀时让他看,说的都一样。陈素就去问妻子,妻子害怕了,详细说了这件事。(于是)把男孩送回他本来的家,把女儿叫回来。